广西修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1 17:24: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资料图片)

2019年,广西印发了《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该项制度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奖励举报人188人次,发放举报奖励56.96万元,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超1000万元。

为进一步适应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持续强化社会监督,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近日广西对2019年印发的《广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后印发了《广西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一是将“欺诈骗取”修改为“违法违规使用”;二是增加了举报奖励遵循“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自愿领取、奖励适当的原则”;三是重新明确了奖励条件及不予奖励的情形;四是将奖励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最低奖励额度从不低于500元,修改为不低于200元,对“案值”进行了规定,同时增加了对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和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举报适当提高奖励保障的规定;五是进一步细化了奖励发放程序。

下一步,广西财政将立足财政职责,持续做好基金管理与监管,防范基金风险。一是继续支持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推进社会监督。继续支持医疗保障部门多方面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深化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执法问责,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坚决防止“高举轻落”,维护制度权威。支持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二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运行风险分析。将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对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监督实行全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加强医疗保障领域风险防控。三是支持稳步推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层次,建立健全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实现医保基金监管网格化,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推进基金监管工作网格化管理。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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