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检察官上门听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日期:2023-08-29 21:03:14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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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婷 通讯员刘慧 黄黎)“对不起,我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伤害,我向你道歉。今后我一定尊法学法守法,并以身作则教育子女,不再冲动行事。”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大幕乡综治中心开展公开听证时,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并且解开了淤积多年的心结。

5月20日下午,62岁的佘某在山林砍伐楠竹时遇到同村村民张某,两人因山林地界权属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导致71岁的张某两处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7月4日,案件移送咸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发现,10余年来,双方因山林地界权属问题多次产生纠纷,孰是孰非早已无从辨别,且双方互为邻里,该案存在刑事和解可能。

检察官多次前往村委会以及当事人家中了解双方的想法,并从法、理、情等多方面进行引导。经多次调解,双方不仅在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佘某获得刑事谅解,而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明确双方山林界限,并签署协议。困扰了两家10余年的“土地纠纷”事件也终于画上了句号。

为延伸办案效果,起到“办好一案、宣传一片”的法治效果,8月14日,该院邀请村民代表、村委委员、人民调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双方当事人参加,在咸安区大幕乡综治中心开展上门听证。听证会上,咸安区检察院就案件办理法律关系及调解矛盾过程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通过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检察机关主动为民,化解矛盾,以典型案例为我们村带来了一堂精彩法治课堂,也让我们知道如何用法来解决矛盾。”村民代表李某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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